2015-07-10 21:42:12
近日传出针对专车的新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或将出台,通过多方求证,基本可以确认将推出相关新规的消息属实,但具体内容仍不确定。按照目前网上流传最广的说法,国家将对各种专车平台的资质、服务器、支付协议等做出详细规定,虽然未必准确,但想必可以看到一些端倪。
按照网上的说法,新规将“专车”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列入了出租汽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也就是说,这使得提供“专车”的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都需要申请准入许可。一方面这确实给之前暧昧不明的专车定义给予明确指示和合法化方向,另一方面,有关规定也对现有专车做出了一定限制。
根据网传新规的内容,专车经营申请时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3、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并尤其指出,服务器需要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
4、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企业监管平台;
5、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该规定还要求,外资租车企必须符合外商投资国际安全审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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