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起诉三星是面镜子,企业该如何从中看自己的专利处境?
2016-06-01 11:07:23

文│王晓东,《专利商战》作者,微信diyiyanfa

编辑│钉子

5月25日凌晨,华为宣布在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和中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瞬间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因为,中国企业吿外国企业“山寨”,本来就是一个爆点。

但关注也仅仅是由于“爆点”,因为从大量的分析及评论就能够得出结论,大部分人的关注点并不在“专利”,这或多或少源自专利最基本知识的贫乏。其实,就连一些所谓的科技大佬,也经常豪情满怀地冒出一些违背专利法基本常识的惊人之语。

据公开报道,整个事件的核心,是华为表示“三星未经许可在其手机中使用了华为的4G蜂窝通信技术、操作系统和用户界面软件”。

此案的“局外人”,要弄清楚该案具体情况,至少要查阅几千项相关专利文件,这是一个海量的数字,相信很少有人(包括100%的已经在各种媒体上发表文章的作者)会抽时间去认真查阅,即便去查了,如果没有足够的专利知识和通信技术知识,也看不懂……所以大多数人依旧是看个热闹。

在笔者看来,该案件作为一个标志,揭示着山寨经济已经走到头,而创新经济时代已经开始。经济模式的不同,意味着游戏规则不同:

山寨经济阶段:整个经济领域的一切游戏规则必须是有利于山寨的。因为99%的知识产权掌握在国外企业手里,又穷又落后的中国企业没什么知识产权。那会儿如果真刀真枪“打假”,保护的就是外国企业,受打击的是中国企业,本来就弱小的中国企业想发展起来根本不可能。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总是感觉“打假难”的最根本原因。

创新经济时代:意味着山寨经济已经走到头,社会的转型升级必须靠创新。此时就必须真刀真枪打假,否则连傻子都知道没人去投入资金搞研发,由此一来所谓转型创新只能是空洞口号,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根本不可能。

市场竞争游戏规则的改变,才是关系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创业者的切身生死存亡大事。而不只是隔山观虎斗,当做闲人喝彩那么轻松自如。

那我们结合案件接着说说创新经济时代的“利器”,也就是专利:

一、在法律层面上,每一个专利都是独立的,但是在技术层面,同领域的专利在技术层面又往往高度相关。这使得专利保护内容盘根错节交叉在一起,由此使得专利的实施和保护变得非常复杂。

比如,张三发明了汽车,有汽车原始专利,李四在此基础上改进加了倒车雷达。

李四的的发明(确实有创造性)是可以获得专利,但是李四的专利在实施的时候要侵犯到张三的专利。

所以李四这个汽车带倒车雷达专利实施就要经过张三的允许。

具体允许办法有多种:

1李四直接给钱——它又分为一次性支付,和按照销售提成等等多种。

2交叉许可——就是张三李四互相允许对方实施专利。那么体现出来就是张三李四都有权生产“带倒车雷达汽车”,且相互不需支付专利费。

3张三免费授权李四——当然即便是免费也是有条件的,此时张三必然是根据综合考虑,觉得免费授权李四是最佳选择(比如想拉着李四打王五等等)。

4张三就是不同意——目的是阻止李四生产更先进产品。但此时李四也可以请求专利局“强制许可”。当然强制许可也是要给张三专利费的,并且强制许可要满足很多条件才有可能被专利局批准。至少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听说过民用产品领域有哪个专利是被强制许可的。

上面举的只是一个(具体的)改进型专利的实施许可情况。

华为、三星在手机方面各自都有几千、几万个专利,它们又都是改进专利,毕竟手机不是华为发明的。

华为“杀猴儆鸡”的意图非常明显。把三星摆平了,华为不仅能在当下语境中站在“民族英雄”制高点,而且国内小厂家该怎么办还用说吗?

而这数万个专利交叉在一起,想把它们各自边界分清是个巨大工作量。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专利官司一打就是好几年的原因,法官首先搞清楚专利内容就得非常漫长时间。

另外,在从山寨经济到创新经济的过度阶段,华为如果单纯在国内状告三星,不仅传播力度小,而且国内法官还存在“大事化小”的可能(被告企业各种公关……),但同时在美国起诉,则就有了事实上的“判例”,国内法官审判时候必然要考虑到这一层。

二、华为苹果互相许可对方使用专利,且华为许可苹果数量更多,所以苹果还要再给华为支付专利费。

但是须知专利的价值其实不是按照数量计算的,而是按照专利保护的内容(也就是专利质量)计算其商业价值。

为了便于理解,可以把专利证理解为“房产证”。

张三有1套房子,李四有10套房子,请问谁的房子价值更大?

这显然不能单纯看谁的房子数量多,而是要看具体房子位置、面积等等——那才是决定房子价值的最重要因素。

假如,张三的1套房子是在北京市中心,面积300平米,价值3000万元;李四的10套房子是在偏远乡镇,总价值才200万元。所以李四即便有10套房子也远远不如张三的1套房子值钱。

专利的价值比较也是如此。

近年来中国专利数量有了飞跃式增长,但是实际上专利内容99%都是鸡毛蒜皮东西,与该产品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不沾边。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产品(比如手机)很多企业都号称几千项专利,但是并不能阻止别家生产手机,也看不出来(就算是问生产企业老板,老板自己也说不出来)它的手机到底有什么功能性能比竞品更好——就是因为专利内容是些很微小改进,并且有大量的替代方案,所以真正的商业价值(强于竞品、阻止竞品生产)非常微小。

这不是讽刺中国企业创新,而是要明白创新不是那么好创的。

好创的东西也不会值钱。

绝对不是昨天还山寨呢,今天要创新了就马上能创出新来。

真要是谁一拍脑袋想出来的东西——事实证明基本都是垃圾。请想想乔布斯那么牛逼的人一辈子才创了多少新?

不光是手机,其它如机器人、VR、无人机这些看上去“高精尖”行业产品,到底哪里是中国企业创新?事实上那些东西99%都是抄的,能有1%的产品创新已经非常不错了。现在很多机器人创业企业搞的东西根本不是什么真正意义机器人,只是一些“机器人形状的玩具”,也就是瞎起哄热闹一时,赚点眼球,骗点风投资金。

真正有战略眼观且实力雄厚的企业,如美的集团则是选择了与世界顶尖机器人公司合作或收购的办法。

专利顾名思义是“专有的利益和权利”,但是对照市场上的产品,绝大多数所谓“专利产品”的同类产品比比皆是。有些所谓“专利”根本起不到专利的作用(此处不是指侵权仿冒,而是指竞品也是合法的)。

要搞清楚这些,首先就要明白产品创新三个层次:树干型、树枝型、树叶型。

树干型创新:开创一个新行业或新的产品品类。如汽车的发明。

树枝型创新:能够代表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技术创新。如带倒车雷达的汽车。

树叶型创新:细枝末节的对用户意义不大的改进,或可替代技术很多的改进——99.9%专利属于此类。

树干型创新虽然很高大上,但是投入巨大、周期漫长、不确定因素非常多,对99.9999%的企业不现实。至少截至目前为止,整个中国制造业也没几项树干型创新(独立自主的把世界上已经有的某种先进产品做出来,那不是创新,在法律层面那只是“独立自主模仿”)。

树叶形创新实质上就是“99%主体模仿+1%细枝末节修修改改”。由此使得产品与竞品之间差异很小,同质化程度极高,区别微小。对消费者来说往往没什么实际差别意义。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很多企业有一大堆专利,但市场上产品还是同质化,根本就不能与竞品区别开。现实中,我们经常听某产品声称有多少项专利,但是不管去问谁,都说不上来这个产品到底在哪里与竞品不同?谁也说不出它到底能给消费者提供什么与众不同的好处?

原因就是那些创新内容太微小了——树叶型创新有个动听名字叫“微创新”,听上去很时髦,实际上“然并卵”。中国语言就这么丰富,树叶型创新、微创新、鸡毛蒜皮创新听上去感觉非常不同,实际是一回事。

比如小米已经申请了3000多项发明专利,从这个专利申请数量可以很清晰的反应出小米公司决策层对产品创新是非常重视的,否则光申请三千多项专利的直接费用就是天文数字。但小米手机到底有什么比较重要的功能性能是竞品不具备的?回答是:没有。那么,那3000多项专利是怎么回事?那是树叶型创新。

所以,小米公司并不是像媒体所说的只知道炒作,不重视研发,专利数量可以证明小米公司是非常重视研发的,只是它的研发团队没研发出来(比较重要的创新)。

因此,树叶形创新无论多少项专利,都是不能构建专利壁垒的!

只有树枝型创新才是企业最为应该大力发展的。

树枝型创新是对已有产品做了对消费者有重大好处的重大技术创新,并且该创新是代表着对该产品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方向(请注意,此前很多人所讲的原创,根本也不是什么原创。看看媒体中报道的很多所谓原创实际都是些掩耳盗铃东西)

比如带倒车雷达的汽车。以前的汽车是没有倒车雷达的,倒车很容易撞到东西,而加了倒车雷达以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由于倒车雷达太重要了,以至于现在汽车如果没有倒车雷达的话,消费者根本就不会购买。这就是树枝型创新的重要性。其它比如带摇头装置电风扇也是如此。

树枝型创新是满足客户需求的核心痛点,是构建市场壁垒的前提。但它还不足以构筑竞争壁垒。

实战中,竞争对手普遍喜欢采用“等同替换”的手段,这种“擦边球”主要钻的就是单一专利的空子。

这就要靠专利群!

简单说:专利群就是把实现某种“树枝型”创新功能的产品结构全部申请专利,把实现该创新功能的所有技术路径都封死。

1、首先要做出“树枝型”创新——也就是说这个创新必须足够重要,鸡毛蒜皮东西是不行的;

2、要做出全部能实现该功能的技术方案;

3、全部申请专利。

对照一下就可以知道为什么市场上到处都是同质化产品。

重要的事情重复说一遍:并不是申请了一大堆专利就叫“专利群”了,现在绝大多数企业都是把“鸡毛蒜皮创新申请一大堆专利”,这没什么狗屁用,也就是糊弄一下公众,,,,当然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骗补”……。

总之,在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伟大时代,既充满了无数的机会,但也不是光靠情怀忽悠就行。尤其是在硬件产品创业领域,没有一些“关键性专利”(不是指那些鸡毛蒜皮专利,那东西没屁用。不要再听什么几千项专利了,重要创新能有一项就非常不错了),只是一些忽悠型噱头,在今天大众创业环境中不可能存活多久。

很显然一个粗浅道理:一个商业项目,如果又有市场需求,又没什么实质性壁垒就一定会有一大堆人去做——做的人多了,以后就只能是价格战。任何项目都不例外。这时候谁最有钱谁才能胜出。

【钉科技(www.dingkeji.com),家庭互联网第一媒体平台;今日头条账号:钉科技网;微信公号:钉科技(dingkeji2015);今日头条“百群计划”签约媒体,腾讯2015年度最佳新锐自媒体,蓝莓会2015年度最具潜力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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