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常扯淡」新《广告法》来了,给月薪30K以下的文案狗支支招
原创
2015-09-01 21:13:30

谨以此文献给91日正式实施的新《广告法》!


先跟大家问个好,小灰又以文案的身份登场了,心情不是太好,所以就不说“想死你们”了吧。有朋友要问“为什么呢”?自然是因为新《广告法》从今天就开始实施了,没看到小灰已经把文案前面的“神”字给去掉了吗?我是守法好公民,自然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说到底是怕违规吧!

就在今天下午,小灰的朋友圈里出现了一小波离职潮,十几个做电子产品、软件应用文案的兄弟(当然称呼不同,最牛的叫个啥啥运营总监),纷纷宣布会离开自己从事多年的职业(就没人把它当个事业,要不然也不会离开吧),另谋出路,因为,文案啊,确实是不好干了!

至于为啥是电子产品,这个嘛,写这些文案的人即便躺着都会在“膝盖上中一箭”的!


怎么说呢,譬如,原来,有几个兄弟只是把文案作为一个赖以糊口的“事情”,就是事情,连工作都谈不上。他们终日以“语言大师”的笔调写着自嗨的文字,赚着一个月3k的零花钱,图个被甲方和上司虐到死的酸爽感觉,自认在大学里当个语言学教授没有丝毫问题。瞧瞧他们写的文案,用语如此精简,让人感觉虽然不直白,却很……苍白——

然而,怨念最深的也是这群兄弟了吧!新《广告法》在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具体来说,这些词语包括“最高级(X)、国家级、最佳、顶级、顶尖、极品、第一、第一品牌、绝无仅有、万能、最低、销量+冠军、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阿里巴巴中国站就表示,“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词汇。而这些词汇妥妥是3k文案群最喜欢用的词汇了,写都不让你写了,咋整?


想要在文案行业深耕、扎根的兄弟们,早就开始转变自己的思路了,若干年前,他们就开始强化文案的体验感——

但你认为这样就过关了?新《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表示“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且“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即便你的文案做得已经甩了3k党十万八千里,又能如何,你至少依然有“引人误解”的风险,写得稍微“感情丰富”一点,就极有可能“失实”!好死不死还会有人说你“打擦边球”或者“试图掩盖违法事实”。比如,老罗写的情怀文案,确实“看上去很美”,但是风险也很大,只需要对他说“看不懂你在说啥,老子去举报你”,老罗也会疲于应付的啊!


(来自老罗的文案)

而那些“语言大师”们还能转行去做记者,写写消息,无非是更浪费国家的墨水和纸等资源,而这些真正曾经站在文案群“巅峰”的顶级文案,却可能连饭都吃不上!你到说他们可以去写文学类的作品,你以为那样他们就不会饿死了吗?


哎,看大家如此可怜,小灰就给兄弟们支上几个歪招,因为即便是有众多神文案的小米,偶尔也会这么写的——

到底该怎么操作呢?为什么我不简单说“写”,一会儿你就明白了!

先找个范本好了,早上看到了这个,拿出来分享一下——

如果你还打算用文字的话,就可以这么写。

到这个时候你就不得不去承认中国的语言文化博大精深啊,怎么说都能基本表达一个意思。

那么,我门就拿时下最热的手机举例好了:

如果你要用“旗舰”,就可以说,如果把它比作一条船,因为注重品质,它会行得更远”,至于你要规避“注重品质”的风险,列些数据在下面吧。

你要写“屏幕超大”,除了写上尺寸和屏占比之外,不如说,“姑娘你的脸真小,拿上它,半张都不见了”

你要写“极致体验”,可以写同那些玩机的糟糕日子告别”

你要写“性价比高”,那就写“诚意价格”,地产广告都这么写!

你真的想写“首款”,就写“比第二款稍稍早了一些”

看了小灰上面拙劣的文字,肯定会有人说,你写得也很烂啊。而且,不能保证绝对没有风险,有木有?

那小灰接下来的忠告就是,好好学学设计吧,把图做得美美的,如果一个纯图片的广告时代到来,文字带给你的法律风险就消失了,有木有,完全把想象的空间留给受众,还显得很有范儿。因为,不可能大家都用同一种语式——“XX说是违法的,XX到不能说,除了被禁的词汇没有办法来形容XX”,第一个这么写的是高手,第二个这么写的可以算是发现者,而到了第三个,绝对会被人唾弃。


最后,感谢大家看我把“十三”装完,反正我也已经离开了文案行业,就当是留个纪念吧。不过,写文案的兄弟们,大家的作品,我会时常关注的……呦!(大锤:小灰,你的卖萌真的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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