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与艺龙纠纷案终审判决
原创
2015-07-03 09:48:39

    【钉科技讯】去哪儿于7月2日上午宣布,其与艺龙之间有关《库存分销协议》的合约纠纷已获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去哪儿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判决对其未来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并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北京高院在终审判决中维持了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1日做出的判决:(1)去哪儿向艺龙支付52,335,369元和36,450,000元人民币两笔赔偿;(2)艺龙向去哪儿支付8,127,400元人民币的佣金;(3)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库存分销协议》。

    法院还判决去哪儿向艺龙支付227599元人民币的法律费用,诉讼费由双方分摊

    案件可追溯至2013年,当年9月11日,艺龙起诉了去哪儿网子公司——北京趣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称去哪儿网违反合同擅自提前终止双方的酒店库存分销合作。诉讼中,艺龙要求,去哪儿继续善意履行合同,恢复酒店库存分销合作,并赔偿因此给艺龙造成的全部损失。

    此前,艺龙CEO崔广福曾对此案作出过公开回应,认为法院判决的实质信息是——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违约必须按约定赔付。如果去哪儿网持续不履约,赔付金额将会更高。

    去哪儿也曾公开表示,其支付给艺龙的52,335,369元不能提现,只能按照艺龙与去哪儿网的广告合约进行广告消费,将钱打到艺龙设立在去哪儿网的广告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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